麟游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麟游县地处宝鸡市东北部,全县总面积1740平方公里,辖5镇5乡,100个行政村,42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8.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6万人。县城距西安160公里,距宝鸡106公里。麟游县属温北旱塬丘陵沟壑区,全县有耕地30.6万亩,宜林荒山130万亩,宜牧草坡70万亩,发展林牧业的条件得天独厚。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高梁为主,年产量5.46万吨。县属工业以医药、酿造、食品、采矿为主体,已初具规模。全县实现了乡乡通路、村村通电、程控电话、移动通信覆盖全县,广播电视网络与省市联通。县内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煤炭藏量达10亿吨以上,陶土3000万吨。麟游县文化古老,历史悠久。境内群山结秀,诸水环布,气候宜人,是天然的消夏避暑、观光旅游的胜地。隋、唐两朝在今县城所在地修筑了举世闻名的避暑离宫——九成宫、仁寿宫,两朝4帝21次到麟游避暑消夏,并留下了大量珍贵的文物古迹。保存完好的有一代女皇武则天沐浴过的玉女潭,供宫娥彩妆打扮的梳妆台,有水清若镜、水质甘甜的唐宫延水井,有造型优美、栩栩如生的唐慈禅寺大佛。更为贵者,唐名相魏征撰文、著名书法家欧阳询书丹的《九成宫醴泉铭》碑,唐高宗李治御书、当朝三品以上文武宫员亲笔签名的《万年宫铭》碑,均属国宝级文物。